个人外汇管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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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不断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优化个人购付汇手续,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用汇需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就一些个人外汇管理常识进行了解读。

  境内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使用常识

  当前,境内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便利化额度进行调整。年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主要用于个人真实、合规、合理的旅游、留学、购物、就医等经常项目,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对于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经常项目购汇或结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用途材料或结汇资金来源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是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的,当年没有用完的便利化额度,在自然年度年末自动清零,在下一年度获得新的便利化额度。

  境内个人外汇账户资金划转常识

  境内个人之间是不可以直接买卖外汇的,应通过银行办理有关外汇业务。本人境内银行外汇账户内的资金可境内划转,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本人与近亲属账户之间。本人账户之间的划转,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转给近亲属的,办理时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如个人外汇账户中存有两种不同币种外币,外币之间可以转换,且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暂时不用的外汇也可购买外汇理财。

  个人薪酬结售汇常识

  个人在国外工作取得的薪酬收入,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能证明收入来源合法的相关材料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结汇,也可以通过占用结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办理。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合法收入,可去银行办理购汇,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时,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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