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0亿“大利好”!国常会最新定调!明确重点工作分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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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审议“三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汇报。

本次会议确定了今年国务院10个方面、103项重点工作。会议还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制度性长期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将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延至2027年等,相关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会议强调,必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抓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确定了今年国务院10个方面、103项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分工进一步实化细化政策举措,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工作牵头部门要勇于担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根据基层情况和反映优化完善政策。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往年惯例,在确定国务院全年重点工作分工后,《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将在随后公布,逐一分解任务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具体来看: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

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宣介,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当前,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减税降费政策在稳定市场信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曾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说,近年来税收工作多为出台阶段性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在过去三年特殊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入新时期后,税收政策应该立足长远,“出台更多普惠性的、制度化的、长远的、稳定的税收政策”。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建中央就在《关于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的提案》中提出,结合税制改革,推进减税政策法制化。适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对税、费进行科学区分,加强中长期税制改革,强调“税”的统一性、严肃性,保证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全局性。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还向记者建议,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继续扩大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并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具体规定确定下来,增加税收制度的确定性,让企业可以更加放心地适用留抵退税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之中。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会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响鼓重锤持续抓好“三农”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落细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实践,是千年德政。必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抓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强化促发展的导向,财政支持、项目安排、帮扶政策都要紧紧围绕发展来谋划和实施。要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及早谋划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机制。

“三农工作有两个永恒的主题,一个是保供,一个是增收,所以增加农民收入确实是三农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在2月14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农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增收动能有所减弱,必须高度重视,要拿出长短结合、务实管用的硬措施,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吴宏耀介绍,今年将重点从稳定就业增加、经营增效提升、财产收入挖潜、转移收入拓展四个方面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在转移收入拓展一块,吴宏耀称,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增加对农民的补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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