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指数来了:哪些股票会入选?何时调整成分股?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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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指数来了。

9月2日,北交所发布公告称,为便利投资者了解北交所市场整体运行情况,满足指数化投资需求,北交所联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称“中证指数”)制定发布北证50成份指数(北证50)编制方案。

北交所指出,在充分借鉴境内外指数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管理细则》(下称“《细则》”),并于2022年9月2日发布实施。与此同时,北交所还发布了《北证50成份指数编制方案》(下称“《方案》”)和《北证指数计算与维护规则》(下称“《规则》”)。

北证50成分股如何选样?定期调整有何规定?指数管理有何要求?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八方面要点。

要点一:指数代码为899050,基点为1000点

《方案》显示,北交所证券指数名称为北证50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为北证50,指数代码为899050。

《方案》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北证50指数由北交所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市场代表性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组成,以综合反映市场整体表现。

基日与基点方面,《方案》表示,北证50指数以2022年4月29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要点二:按照市值规模和流动性,选取排名靠前的50只证券

公告指出,北证50是北交所首只宽基指数,按照市值规模和流动性,选取排名靠前的50只证券,指数编制计算与境内外主流指数基本保持一致。

《方案》显示,北证50的样本空间,由在审核截止日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条件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组成:

一是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北交所市场前5名且发行总市值超过100亿元的除外。同时,待北交所上市满12个月的上市公司证券数量达200只至300只后,上市时间调整为超过12个月。

二是非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类上市公司证券。

选样方法上,《方案》指出,北证50指数样本将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上市公司证券。

首先,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其次,对剩余证券按照过去六个月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50的证券,构成最新一期北证50指数样本。

要点三:每季度审核一次,每次调整数量比例一般不超过10%

《方案》显示,北证50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审核一次样本,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指数样本。样本定期调整的参考依据为六个月日均数据。

同时,《方案》规定,为有效降低指数样本周转率,北证50指数样本每次调整数量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具体而言,采用缓冲区规则,排名在前40名的候选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在前60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规则》明确,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季度调整指数样本调整实施生效时间是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半年度调整指数样本调整实施生效时间是每年6月、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

要点四:设置备选名单

此外,北交所指出,为提高指数样本临时调整的可预期性和透明性,北证50指数设置备选名单,用于样本定期调整之间发生的临时调整。

《方案》规定,备选名单中证券数量,一般为指数样本数量的10%。同时,当备选名单中证券数量使用过半时,将及时补充并公告新的备选名单。

要点五:至数据审核截止日连续停止交易25个交易日,且仍未恢复交易的样本列为候选剔除证券

《规则》指出,在定期审核北证50样本资格时,至数据审核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25个交易日,且仍未恢复交易的样本列为候选剔除证券。

不过,《规则》表示,已连续停止交易25个交易日,但至数据审核截止日已恢复交易的样本,如符合样本标准,原则上将保留在指数内。

对于尚未进入指数的证券,《规则》规定,至数据审核截止日已连续停止交易25个交易日的证券,不能成为候选新进样本。

要点六:八方面特殊事件发生时,指数可临时调样

《规则》表示,在有特殊事件发生,以致影响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时,北交所将对指数样本做出必要的临时调整。

具体而言,一是新上市证券。当新上市证券的总市值符合一定条件时,部分指数采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

二是收购合并。包括样本公司合并或样本公司合并非样本公司,以及非样本公司合并样本公司。

三是分立。一家样本公司分立为两家或多家公司,分立后形成的公司能否作为指数样本需要视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四是退市。当样本公司退市,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同时根据编制方案决定是否补上样本空缺。

五是破产。如果样本公司申请破产或被判令破产,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同时根据编制方案决定是否补上样本空缺。

六是风险警示。样本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实施风险警示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七是权重继承。对有权重限制的指数,一般出现样本临时调整(不包括新上市证券快速进入情形),有指数样本被非样本替代时,新进指数的证券原则上继承被剔除证券在调整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权重,并据此计算新进证券的权重因子。

八是其他情形。

要点七:使用北证系列指数开发产品,须经北交所许可,并履行四方面义务

《规则》明确,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或其他机构,使用北证系列指数开发产品,须经北交所许可。

具体而言,一是以北证系列指数作为投资业绩衡量基准。二是以北证系列指数开发和经营理财产品。三是以北证系列指数开发各类指数基金,包括非交易所上市的指数基金、封闭式基金、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交易型基金等。四是以北证系列指数为基准的期货、期权、权证、互换、掉期等衍生品。五是北交所许可的其他产品。

同时,《规则》强调,获得指数编制及开发产品授权的机构,应当履行四方面义务:

一是按照授权范围和期限使用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不得将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发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

二是配合北交所对使用证券交易信息进行指数编制和开发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许可或共享、出租、转让被授予的许可。

四是指数许可时规定的其他义务。

要点八:将根据市场发展变化,逐步构建和完善北交所指数体系

公告指出,北交所开市以来,市场参与主体对北交所指数工作关注度较高。《细则》的发布,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北交所指数的权益归属、研发编制、信息发布、经营授权,让指数各项管理工作有据可循、有法可依,促进指数工作的规范发展。

二是明确了指数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更好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议事功能,为指数的公正性、科学性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明确了北交所指数后续运营的原则性规定,在保障指数开发使用合规性的同时,坚持市场化导向,鼓励基于北交所指数的研究和基准参考,提升市场各方利用北交所指数开发产品的积极性。

下一步,北交所表示,将密切关注市场各方对指数的相关需求,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围绕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总体要求,逐步构建和完善北交所指数体系,持续提升市场表征功能,满足市场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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