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提出于2021年底,要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预计未来地产新发展模式会逐渐清晰,为稳定市场预期带来更多确定性因素。
尽管新发展模式的细节尚未有定论,但从官方文件和会议中的表述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可能是新发展模式的构成之一:
1)从发达经济体房地产经验来看,新加坡“强保障”(政府主导建设的“组屋”模式)和德国“重租赁”(保护租户)有较大借鉴意义。
2)我国逐渐形成了主要由公租房(面向低收入困难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城市新青年)和共有产权房(面向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中低收入群体)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已经进入存量房时代,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未来保障房建设体系的重点,目前各地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
1)按照正常拿地、建设、出租的流程,地价给予打折,主要由地方国企来建设。上海这一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但对地方房企建设运营能力要求较高,可能只适用于一二线城市。
2)地方政府回购滞销的商品房,改造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销售困难的城市,包括三四线城市和一二线城市的非核心区域。
3)城中村回收后进行装修提升,统一出租。近期深圳政策力度较大,但沟通协调成本较高,推进速度可能较慢。
新发展模式下,高能级城市的地产更新投资将渐居主导:
1)房地产大周期退潮,无论从城镇化率提升还是从人均居住面积增长来看,增量地产投资需求增长空间有限;随着人口向高能级城市集中,一二线城市普遍老旧的住房条件为地产更新投资带来空间。
2)与过去集中在低能级城市的棚户区改造不同,高能级城市更新投资体量弹性更大,小到旧房改造(“住房养老金”制度),大到城中村拆除重建,均属于该范畴,更新后的住房作为保障房出租,从而大幅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
2)根据我们的测算,一二线城市地产更新投资规模至少2万亿,上限接近13万亿,并间接带动最多7000亿的家电消费;若分10年实施,每年有望带动1万亿以上的投资和消费需求。
风险提示:房地产市场复苏不及预期。测算涉及较多假设条件,结论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