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消息,中信建投研报表示,上海市发布数据要素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当前,上海数据交易所上架数据产品约1300余款,其中三大电信运营商上架产品约285个,占比超20%。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丰富,标准化程度高且易于交付,在数据变现及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具有较大想象空间,有望充分受益国家建设数据要素市场。此外,电信运营商参与了大量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未来或参与政府数据治理、变现、流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的价值有望在报表中直接体现,有望带来新一轮的价值重估。
全文如下中信建投|上海发布数据要素行动方案,数据资源入表方案落地,关注运营商价值重估
上海市发布数据要素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当前,上海数据交易所上架数据产品约1300余款,其中三大电信运营商上架产品约285个,占比超20%。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丰富,标准化程度高且易于交付,在数据变现及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具有较大想象空间,有望充分受益国家建设数据要素市场。此外,电信运营商参与了大量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未来或参与政府数据治理、变现、流通。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的价值有望在报表中直接体现,有望带来新一轮的价值重估。
近日,上海市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
8月2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上海加强数据产品新供给,推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上海市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建成数链融合应用超级节点,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选树20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标杆。此次行动方案的发布,是在国家明确“数据二十条”的背景下,结合自身数字化转型要求制定的行动方案。虽然是框架性文件,但鼓励区主管部门、交易所、数商按照“一区一特色”、“一业一方案”的要求,形成符合各自数据要素产业实践的主攻方向,引导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我们认为,数据分类分级、交易合规、资产化、数字信任等标准规范并不能一蹴而就,但在各主体的积极探索下,预计一批标杆案例、特色政策将逐步落地,数据要素价值也将更好地释放。
2、上海拟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服务数据供需主体。
“行动方案”提出上海要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依托全国数据交易联盟,深化数据交易机构合作,到2025年,挂牌5000个可交易数据产品,服务10万家数据供需主体。当前我国数据交易仍然以场外交易为主,场内(交易所内)交易规模占比较低。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中国联通通过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参股上海数据交易所。
未来场内交易规模提升或是趋势,一是交易所平台可以更好地链接数据的买方与卖方,提升数据流通效率;二是场内交易方便监管,可以事前审查数据的合规性,并在纠纷发生后及时介入,保障数据交易市场平稳运行。上海数据交易所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动交易机构互联、数商主体互认、场内场外交易链接,建设数据资源、产品和资产统一登记和存证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主体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采购数据产品。当前上海数据交易所提供三类数据产品标的:
l一是数据集:数据资源经过加工处理后,形成有一定主题的、可满足用户模型化需求的数据集合;
l二是数据服务:数据资源经过加工处理后,可提供定制化服务,为用户提供满足其特定信息需求的数据处理结果;
l三是数据应用:数据资源经过软件、算法、模型等工具处理,或经过工具处理后可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的解决方案。
3、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丰富,标准化程度高且易于交付,未来有望充分受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电信运营商大数据资源丰富多元,可供挖掘价值高。运营商数据资源具备以下优势:一是数据资源量庞大,三大电信运营商合计拥有超17亿移动用户、5亿家宽用户、数千万政企客户,客户的语音通话、互联网(移动网/固网)访问,将产生大量的数据;二是电信运营商数据完整、数据维度多元,运营商拥有的是用户全量的互联网访问行为,包括通信行为、位置、消费能力(狭义的通信ARPU值、终端使用情况)等数据,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等只能获得各自生态体系内的网站/APP的访问数据;三是数据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好,以手机用户为例,运营商能够实现用户手机号、IMEI、MAC地址、IDFA(苹果设备号)、Android ID甚至应用账号的统一关联,目前互联网公司在数据完整性构建上的问题在于同一个用户的不同ID关联不同的数据孤岛,无法将同一个用户的所有数据关联起来。以中国移动为例,目前已汇聚超700PB的数据,日数据沉淀量为5PB。
当前,上海数据交易所上架数据产品约1300余款,其中三大电信运营商上架产品约285个,占比超过20%。电信运营商上架的数据产品包括中国移动的梧桐风控;中国电信的电信星海、翼知时空、翼点触达;中国联通的数盾风控等,主要基于用户的身份信息、消费数据、位置信息、上网行为、APP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加工,开发出针对金融风控、精准营销、反诈等应用场景的数据服务产品。
电信运营商的数据产品通常为API交付,收费方式多为按次付费。因为当前电信运营商在数据交易所上架产品大多为查询类数据服务,因此交付方式以API交付为主,数据需求方可根据规则输入查询字段,获得对应的输出。以中国电信的翼知时空产品为例,客户输入的特定点位/区域(根据中国电信提供的特定区域编号)、希望获取的数据颗粒度(日、周、月),该数据产品可反馈该区域内人群画像标签(人流量、人群基础属性、人群特征属性等标签),收费为2000元/次。此外,也有部分数据服务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费用为一事一议。
4、除作为数据提供商,电信运营商还可帮助传统行业实现数据的变现与流通。
运营商凭借丰富的数据资源,可直接参与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此外,运营商本身具备很强的IT能力,在数据安全方面有一定的积累,可深度参与数据处理、数据交易等环节,帮助其他行业实现数据变现与流通。如当前运营商已推出数据脱敏服务,以及提供隐私计算平台,增强交易过程中对于数据的保护、降低数据泄露风险。
电信运营商参与了大量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未来或参与政府数据治理、变现、流通。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就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进行了部署,提出要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利用,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充分释放政务数据资源价值,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政府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难点与痛点在于对数据的有效挖掘和利用,让数据活起来,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释放数据活力与价值,是当下政务大数据平台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中国联通基于其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治理实践,推出“资治”政务大数据平台,提供数据汇聚、存储、计算、治理、分析、服务等基础功能,承载数据目录、治理、共享等系统运转等,能构建政务数据实时交换系统,支持海量数据高速传输,实现数据分钟级跨层级共享,形成安全稳定、运行高效的数据供应链,并推出了100多款场景化应用。
数据开放流通,政务数据有望先行。当前数据交易流通仍在探索中,我们认为较少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公共数据有望最先参与交易流通,实现价值变现。电信运营商参与了大量的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服务于政务数据的全面治理,叠加电信运营商在数据安全方面(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的积累,未来有望帮助政府实现数据的交易流通。
5、《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印发,数据价值化进程提速。
2022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暂行规定正式印发,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即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二是明确了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三是明确了列示和披露要求,数据资源主要在“存货”(反应期末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反应期末账面价值)、“开发支出”(反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金额)等项目下出现。此外,暂行规定还鼓励企业自愿披露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对企业创造价值的影响方式,与数据资源应用场景相关的宏观经济和行业
我们认为暂行规定的发布,一是将促使企业重新审视数据资源的价值,也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所拥有的数据规模、价值;二是可以降低部分大数据企业当期的研发费用,数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可以进行资本化;三是将加速数据价值化的进程,活跃数据要素市场,随着更多的企业披露所拥有的数据价值量以及数据的来源、权属、交易模式、定价标准等信息,将为监管部门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提供信息支撑,加快后续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监管细则等文件推出。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其本身掌握的大量的数据资源,在暂行规定发布后,预计在“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负债表科目中将直接体现,将更好的展示其拥有的数据资源的价值量,也有望带来新一轮的价值重估。此外,部分与数据产品开发相关的研发支出可以资本化,降低当期研发费用。
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后续数据资产入表、数据确权等实施进展不及预期;数据要素市场涉及产业链环节众多,各个环节参与者权责划分不清晰,容易引发纠纷;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仍然处于探索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诸如数据确权、数据定价仍然存在较大难点,相关技术不成熟,交易过程中数据存泄露风险;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较为敏感,交易过程中或产生数据产权纠纷;政务大数据市场参与者较多,诸如地方国资背景的IT服务企业,竞争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