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彭家文在近日举行的2023年中期业绩交流会上表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势在必行,亦是大概率事件。目前招商银行已经制定了预案,但还没有最终的方案。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三部委将规范贷款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
目前来看,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如何实施的压力直接给到了银行。《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最近多家银行召开的202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多家银行负责人表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会有一定下行压力,预计难以实行“一刀切”的管理政策。有银行表示,已对相关业务调整做好预案。
银行表示有压力
关于调降存量房贷利率,已经有地方表态积极响应。如8月25日,浙江嘉兴市住建局发布21条新政,其中谈到要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此前8月初,郑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亦指出鼓励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中银证券指出,7月14日,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中提及“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8月1日下半年工作会议中再次提及“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8月20日发布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电视会议中提到“规范贷款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第三次提到增量贷款和存量贷款的问题。结合来看,存量贷款利率的调整是下半年重要的政策之一,政策落地时间不会太晚,那么在调整存量贷款利率之前,5年期LPR报价保持稳定可以减少对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干扰。
然而,具体落实到银行却并不容易。
中信银行副行长谢志斌在2023年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从客户角度来看,各家银行按照一定标准执行更有利于提高公平性和降低客户舆情。但从区域情况来看,房地产政策因地施策,各地去按揭贷款利率差异较大,因此存量利率调整确实难以实行“一刀切”的管理政策。中信银行密切关注存量房贷的相关监管导向和市场情况,以对该行的业务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梳理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业务调整已经做好了预案。
在建设银行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该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表示:“存量按揭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来进行重新商定,确实对后续的银行净息差会产生一定影响。现在监管部门的具体细则还没出来,各家银行也在沟通,现在测算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总体上(净息差)肯定会有一定的下行压力。”
东兴证券发布分析报告认为,银行后续调整方案可能会根据区域、客户分阶段逐步试点并落地,有序推进、尽可能缓和对息差的短期冲击。预计银行将进一步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叠加前期高成本存款陆续重定价,银行负债成本亦有望逐步下行,支撑息差稳定。
为存量房贷下调预留空间
对银行而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确实有压力。在此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8月份非对称降息或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创造条件,有利于减轻利率下行对银行净息差的压力。
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谈到,5年期以上LPR报价“按兵不动”,给存量按揭利率调整预留空间。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按揭利率的调降已成定局。在当前居民投资和资产配置行为发生改变、新发放住房贷款利率已实现大幅下调,但效果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存量按揭利率调降能够更好地起到稳预期、稳地产、稳信用的作用,且能够通过降低贷款置换行为,减少空转套利风险,规范市场秩序。
“在当前新发放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低位,各地因城施策空间较大,且银行息差持续承压环境下,为保持银行合理利润水平,5年期以上LPR报价维持不变可为存量房贷利率加快落地预留空间。”温彬表示。
8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的《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函》指出,针对近期因LPR走低导致存量房贷与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出现利差,并引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贷现象,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监管引领。充分发挥12378热线投诉主渠道及风险监测作用,加大提前还贷咨询、投诉引导力度;开展专项督查、监管约谈、窗口指导,督促机构加强正面发声和信息披露,积极主动回应民生关切。二是优化金融服务。指导银行机构完善业务处理和工作流程,拓宽服务办理渠道、优化服务办理流程、畅通绿色通道,及时满足消费者还贷需求。三是加强宣传提示。面向省内金融消费者发布违规转贷风险提示,重点提示消费者提高违规转贷风险防范意识,合理评估资产负债情况,做好投资、债务还款期限规划。四是开展专题调研。选取22家主要银行机构开展调研,全面了解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有关意见建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住房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