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融资融券新规 这家头部券商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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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券商对两融业务念“紧箍咒”。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广发证券获悉,该券商已发布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的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周一)起,该公司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对于上述业务调整的目的,该券商表示主要是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两融业务风险。

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新规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不断有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从而修补业务漏洞,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

广发证券调整两融偿还规则

近日,广发证券发布有关融资融券业务最新偿还规则通知。

广发证券表示,公司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即信用账户中现券持仓少于融资合约数量时不允许现券还券。此次调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

对于发布上述两融业务最新偿还规则目的,广发证券表示是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两融业务风险。

深博基金基金经理邓奕超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整体市场信心波动较大的背景下,投资者对融券以及套现相关的消息更加敏感,这时进一步完善两融规则并优化漏洞,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在广发证券内部,两融业务与经纪业务、回购交易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等一起纳入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广发证券融资融券规模的变化,紧随行业变化趋势。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和2022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18321.91亿元、15403.92亿元,即2022年下降明显。截至2023年6月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15884.98亿元,较2022年末上升 3.12%。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广发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期末余额分别为940.09亿元、830.25亿元和854.21亿元,整体市场占有率在5.1%—5.4%之间。

广发证券解释,公司立足业务本源,坚持“客户中心导向”,在做好客户服务、合规风控的同时,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修补业务漏洞防止套现

“广发证券不是第一家调整两融业务相关合同规则的,去年以来陆陆续续很多券商都修订了合同,总体来说,两融业务也是响应监管要求从严的趋势。”华南一位券商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对于此次广发证券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深博基金基金经理邓奕超表示,此次关于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还规则的通知,具有推动信用业务风险管理的作用。一方面,对于证券公司来说,两融业务相较于传统的经纪业务具有较大的风险暴露,该通知有利于预防性地降低多层杠杆在极端事件下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另一方面,调整融资融券负债偿能一定程度上优化“两融套现”的合规风险,两融套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会同时出现负债和可支配的现金流,间接达到套现的作用,这与业务的出发点是相违背的。

所谓两融套现,是指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套取资金,以实现购买非标的证券(即“绕标”)或融资转出信用账户(即“融资”)等非正常交易目的。“两融套现”本质上属于投资者刻意规避监管、违背业务本源的行为。

实际上,自去年两融新规之后,对相关业务合同规则进行“打补丁”的券商不在少数。

去年10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进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对投资者的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

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2月,相继有国金证券、湘财证券和联储证券等多家券商发布融资融券业务的合同修订条款,新修订合同条款涉及限售股不得融券、不进行不正当套利交易、交易提前到期条件等内容。

就融券新规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限售股不得融券,也可以减少股东通过不正当方式做空股市、套利变现等情况。同时,提高了投资人对融券业务的参与门槛和获利难度。

去年12月底,对于融资融券业务新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证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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