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5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集采工作提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
联盟范围扩大至全国,重点领域推进扩面。文件指出,省级联盟采购要进一步加强全国面上协同,条件具备的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牵头省份应加强与国家医保局沟通协调,并邀请所有省份参加,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药品领域,除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开展胰岛素专项全国统一接续采购外,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如下全国联采工作: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到2024年底,各省份至少完成1批药品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有条件的省份鼓励加大力度。
集采已步入常态化阶段,创新药受影响有限。早在2022年,国家医保局曾指出创新药、含濒危野生动物成分的药品、孤儿药和短缺药暂不纳入集采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02号建议的答复》指出,集采重点将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创新药由于临床使用量不确定、竞争不充分,暂未纳入集采品种范围。随着多批集采的常态化推进,集采相关制度持续完善、覆盖面稳定扩大,对药品市场和相关企业的影响已逐渐趋于稳定。
创新与商业化并重,重点关注产品差异化优势显著、创新属性较高的细分龙头。
风险提示。研发及商业化进度不及预期;新药进院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集采推行节奏和强度超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