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实录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先生,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女士,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倪虹先生作介绍。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和大家见面,来介绍房地产有关情况,并与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的同志一起来回答大家的问题。首先,我还是要对大家关心支持房地产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要回应群众关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9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具体落实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指导各地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组合拳”怎么打?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四个取消,就是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购房的限制性措施。主要包括取消限购、取消限售、取消限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个降低,就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大家都知道,降了0.25个百分点;降低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一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的税费负担。通过落实这些已出台的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减轻还贷压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两个增加,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城中村安全隐患多、居住环境差,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据有关调查,仅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就有170万套,那么从全国其他城市来看,这个量还会很大,也可以说,其他城市也有改造的需求。全国城市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我们也做了一个调查,有50万套。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是对条件比较成熟、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我们就可以提前干、抓紧干。这次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更有利于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房子,减少或者不用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二是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争取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可以说,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政策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建商品房销售等主要指标降幅继续收窄,特别是9月底以来,一手房的看房量、到访量、签约量明显增加,二手房的交易量持续上升,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
有媒体报道,多地房地产政策支持力度加码,一线城市楼市全线回暖。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下面,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回答媒体朋友们的问题。谢谢。
寿小丽:
谢谢倪部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提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据我们了解,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在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请问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推进这项工作?谢谢。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也非常感谢您关心这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初以来,我们跟住建部门一起指导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9月26日,您刚才也提到,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我们目前正在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我们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第一,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白名单”和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了半年多时间,经过各方的努力,现在已经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政府协调推动、金融融资支持和司法执行保障等方面,都探索了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给大家介绍一个例子,在广东珠海有个住宅项目,前期已经出售了部分房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建成以后,省级、市级等好几个层级都建立了相应的融资协调机制,在协调机制的协调和推动下,使得这个项目符合纳入“白名单”的条件标准,最终推动这个项目纳入了“白名单”,然后某一家国有大行对这个项目新增了贷款6亿元,这个项目很快就复工建成,而且相应的配套设施也同步建成,项目很快就成为珠海的一个畅销楼盘。很多人看到项目建成,而且配套设施都非常好,就来买这个项目的房子。
目前,我们经过认真地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在具体流程上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在审核方面,按照目前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对“白名单”项目的流程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跟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白名单”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我刚才讲了,纳入“白名单”以后项目管理更规范,融资也更快捷更便利,有利于房屋建成,有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我们已经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第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目前大家都知道,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且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只要授信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可以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比如水泥、钢材这些上游企业,还有施工建筑企业等,这样就能够确保房地产项目、住房项目能够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同时,因为这些贷款资金是进入了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就不会被项目公司挪用,贷款资金就是用来建这个项目和它的配套设施的,将全部用于项目建成交付,这样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跟大家通报一个数据,截至到10月16日,我们统计,“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达到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我们还会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此,谢谢。
路透社记者:
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这些一线城市最近放松了住房限购。一些数据显示,国庆黄金周期间这些城市的看房人数和房屋销售大幅增长,但一些小城市在国庆期间住房销售情况仍没有太大起色。请问住建部会放开这些特大城市所有的购房限制吗?这种楼市的“虹吸效应”——人们涌向大城市购房,会给整个中国房地产稳定带来什么影响?谢谢。
倪虹:
谢谢这位国外记者。您问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住房限购,第二个问题您提出了“虹吸效应”,我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住房限购。我刚才在开场白中提到,从去年开始,已经充分赋予了各个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会根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现状自主决策。您提到了四个一线城市,我作一点介绍。四个一线城市在9月底调整了他们的住房限购措施,不完全一样。北京、上海是“放宽了限购的条件”,广州是“全面取消”,深圳是“部分区域取消”,这充分体现了各城市因城施策、自主决策、一城一策。
第二,您提到了“虹吸效应”。从规律上看,“虹吸效应”是世界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现象。从影响上看,“虹吸效应”有利有弊,在不同城市和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虹吸效应”会产生不同影响。在城镇化进程中,中国政府注重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也是防止房地产领域“虹吸效应”负面作用的一种制度安排。谢谢。
总台央视记者:
倪虹部长刚才提到,要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请问这方面是怎么安排的?谢谢。
倪虹:
谢谢央视记者。刚才我在开场时讲到,我们这一套“组合拳”有两个新增,肖远企副局长和大家讲了4万亿贷款支持的问题,我再和大家介绍一下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考虑。
我在开场时和大家介绍过这种需求。随着城市发展进程,新房子会变成老房子,有的老房子会变成危房,这种需求是存在的。我们对重点城市做过统计,35个大城市有170万套的需求,全国地级城市有297个,大家可想而知,这种需求是实实在在的,而且还会有更大需求。
这次我们选择在前期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基础上,再新增100万套,并通过货币化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是考虑有些项目条件比较成熟,群众改造意愿也比较迫切,前期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有利的方面,首先是对群众,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等要求。第二可以直接搬入新居,不像以前建设安置房要等十几个月的过渡期。第三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第四在当前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一举多得。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的关心和支持?我想有以下两点。第一,这个项目首先得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第二,项目的两个方案要比较成熟,一个是征收安置方案要做得扎实,能够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另一个是资金大平衡方案能够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主要政策有哪些?我想有以下五条。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
有这五条政策加持,各地还可以结合城市更新,进一步谋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只要前期工作做得好,我们还可以在100万套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谢谢。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财政部此前通报了通过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请问有哪些细化措施和考虑?谢谢。
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
谢谢您的提问。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拟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这两项政策聚焦房地产市场的堵点问题,既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和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也有利于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增进民生福祉。
在具体操作上,关于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内容和地块范围,及时安排债券发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可安排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将与其他相关支持政策协同发力,进一步拓宽地方的资金来源渠道,既可以有效消化存量,促进供需平衡,也有利于优化增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明确政策的细则和要求,推动政策尽快落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