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平行论坛“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上,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表示,我国已形成多层次的法律体系,但关于金融稳定的整体设计和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存在不同,一些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今年4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接下来,人民银行将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后续立法程序,推动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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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2022年金融街论坛中,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把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健全金融安全的治理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高度。
肖钢指出,近年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包括有效压降影子银行的风险,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稳定,2017年到2022年间商业银行一共主动处置了不良资产12万亿元等。
谈及健全金融安全治理体系的意义,肖钢表示,从维护国家安全角度看,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金融安全治理体系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此外,经济是机体,金融是血液,要如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守住金融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从促进高质量发展角度看,肖钢表示,金融体系的建设还要进一步增强和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增强普惠性,增强金融体系的竞争能力,这些要求也需要健全安全的金融治理体系。从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来看,金融是风险的行业,管理好风险是金融业发展的生命线,维护金融的安全是金融业的根本性任务。
如何健全金融安全治理体系?肖钢表示,首先要坚持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市场性专业性的有机统一。金融的政治性决定金融发展的政治方向,人民性是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现代金融体系还要遵循其市场发展规律。
其次,要保持经济质量的提升和数量的合理增长。化解金融风险一定要建立在高发展的基础上,要把扩大内需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要注重宏观政策的时、度、效,既要加强逆周期的调控能力,同时要注意搞好跨周期的调节。“只有经济发展的好,金融风险从根本上才有防范的基础。”
再次是要健全法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应该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金融稳定法能够整合提升现有法律法规条文,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金融稳定法有利于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控能力,强化金融稳定保障的体系。
最后是要筑牢金融安全网。“过去金融安全网的三大传统工具,即微观审慎监管、存款保险、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现在来看已远远不够。”
肖钢指出,还要新增一些支柱,包括形成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框架;加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防治监管的重叠和空白,建立本外币的跨境资金流动,国家金融安全的审查机制,海外金融资产的安全维护;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管,依靠数据驱动和科技赋能监管。